住房支出是最大的一块,占高收入家庭消费总额的 30% 强,低收入家庭总消费的 40% 以上。由衣食住行与医疗保健构成的 “基本开支” 占低收入家庭开支的 82%,中等收入家庭开支的 78%,高收入家庭开支的 68%。
低收入家庭 2014 年的实际平均支出比 1984 年下降了 4.5%,从 24800 刀萎缩至 23700 刀。中等收入家庭从 44400 刀微升至 45400 刀。 “基本开支” 占低收入家庭开支的比重上升了近两个百分点,住房花销占低收入家庭消费总额的比重上升达 5.6 个百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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